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2023-02-17 12:24:53 来源:教育联播网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建桥学院春季考试的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网络工程(双语班)、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汽车服务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日语、德语专业。目前上海建桥学院已经公布了2022年的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1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2022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本科4年60人网络工程(双语班)本科4年70人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本科4年70人日语本科4年50人德语本科4年30人汽车服务工程本科4年40人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本科4年60人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网络工程(双语班)、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44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1)2月下旬,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2)2月22日,我校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于2月22日晚上20:00-2月23日晚上20:00登录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网(http:/zsb.gench.edu.cn)自主选择测试时间。(3)3月5-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校测。我校自主测试为面试,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面试成绩权重比例:综合素质(含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占40%;外语能力占60%。详见我校阳光招生网公布的2022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无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1日前向学校招办提供各类技能、特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十二、录取规则(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自主测试、外语、数学、语文的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学分制收费。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专业5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网络工程(双语班)、日语、德语、汽车服务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32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一般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北五、北六校舍5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智能楼宇校舍7800元/年(学生自主选择)(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021-58137877
十六、网址及联系*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咨询*:021-58137880、68130020
十七、其他须知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021年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资料图】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商务日语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的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它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学校根据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实际生源情况及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其中: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 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3.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及文化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学校直接使用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办法同普通类专业。

5.同分考生普通类专业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科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6.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7.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本科教育:

一般非艺术类专业320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日语、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30000元/年;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新闻学(双语班)专业45000元/年;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专业58000元/年;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全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专业80000元/年;

艺术类专业39800元/年

专科教育:

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专业15000元/年;

空中乘务专业18000元/年;

其它专业20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

新改造装修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新建校舍5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021-58137877

十五、网址及联系*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021-58137880、68130020

十六、其他须知

分享: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魔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8928号-48   联系邮箱:315 54 11 85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