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速看料】广东美术类院校投档线排名 2023年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05-27 14:12:56 来源:大学路


【资料图】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广东美术类院校投档线排名 2023年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 九大美院最新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汇总 ...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等九大美院录取分数线全部公布,具体各美院录取线公布如下: 01.鲁迅美术学院 录取办法: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无校考的专业除外)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类别根据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0分。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0分。 3、服装表演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各省相关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执行。 4、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 02.四川美术学院 综合分=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满分×40 设计学类校考满分为200分,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书法学专业校考满分为300分。 云南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按750分折算后排位。 本科招生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为360分(不分文理),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已发布!就等你来!欢迎报考中国美术学院!! 03.中国美术学院 2022年本科招生校考专业及建筑学专业为全国不分省计划。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进行排名录取。 1、艺术类校考专业(除建筑学)综合分折算公式: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2、建筑学按美术学与设计学统考合格后以高考文化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3、艺术类校考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划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373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73分,理科373分执行。 4、我校校考专业满分: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5、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普通类艺术学理论、工业设计、风景园林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尚在进行中,将后续公布拟录取名单查询。 04.天津美术学院 绘画类、书法类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设计类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各专业校考满分为250分。 05.广州美术学院 1、广东省 (1)“提前批统考+校考”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0.773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提前批统考+校考”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187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提前批统考+校考”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2.223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提前批统考合格”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77分; (5)“提前批统考合格”美术教育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90分; 2、广东省外 (1)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0.193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167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3.050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530分; 3、全国联招 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录取最低文化分318分(排位1971)。 06.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陕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类(文)专业综合分:67.167 美术学类(理)专业综合分:62.5 设计学类(文)专业综合分:67.3 设计学类(理)专业综合分:63.9 雕塑(文)专业综合分:66.2 雕塑(理)专业综合分:62.267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非色盲、非色弱。 书法学(文)专业综合分:64.867 书法学(理)专业综合分:56.367 陕西省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考生书法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要求非色盲。 美术学(文)文化分:421 美术学(理)文化分:388 艺术管理(文)文化分:416 艺术管理(理)文化分:299 艺术设计学(文)文化分:409 艺术设计学(理)文化分:400 艺术史论(文)文化分:429 艺术史论(理)文化分:384 音乐学(文)文化分:403 音乐学(理)文化分:339 注: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拟录取考生的分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公告将于7月18日发布,请予以关注。 注:1.按辽宁省、河南省、湖南省的录取规则,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0.067+省统考总分×0.167。 在其他省份,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专业的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2.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方向)志愿分流时,所有省份的综合分计算方法均为: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省统考总分÷省统考满分×50)。 3.在录取过程中,我院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使用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拟录取考生的分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公告将于7月18日发布。 07.湖北美术学院 一、省外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数线:612.8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折算分数线:550 书法类综合折算分数线:710 服装表演类校考专业分数线:男261.333、女255.667 美术理论类高考文化分数线:510 (一)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我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22年相应省份相应批次与相应类型的文化投档资格线。 (二)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书法类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3.服装表演类: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二、湖北省普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分数线:627.6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分数线:608 书法类 综合折算分数线:683.2 服装表演类 校考专业分数线:男249、女246.333 美术学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612(湖北省综合分)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623.2(湖北省综合分) (一)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326分 2.书法类:326分 3.服装表演类:262分 (二)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基本规则 1.绘画设计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书法类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3.服装表演类: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学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优录加分)×0.4+统考成绩×0.6]×2 08.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一、设计学类 获发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22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54、重庆不低于214.08、四川不低于208.64、其他省不低于207.57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获发我校2022年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语文、外语达到最低成绩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0,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20、其他省不低于527.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27.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8.34)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艺术史论专业初选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山东不低于127.49、河北不低于126.88、江苏不低于119.81、其他省份不低于115.88可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15/北京

2023年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年广州美术学院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 书 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 工作 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 分数线 ,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 志愿 ,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新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 校招 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录取原则和办法: 1、 广东 省: 我校各专业按广东省 高考 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1)“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2)“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 录取分数线 ,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7)“省统考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书法学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或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8)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智能交互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 考试 ,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投档总分排位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9)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 我校各专业按各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其中,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然后“美术类”,再“设计类”,最后“理论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5)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6)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智能交互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 专业目录 为准。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个别省份(例如 海南 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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