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取得短期借款本金的金额,借方登记偿还短期借款的本金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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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的含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通常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如企业以应收债权取得质押借款等,主要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等。
短期借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确认利息
无需计提时,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注: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式。
短期借款利息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时,分录如下:
(1)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偿还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核算要点
1、利息支付时间
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
2、利息入账时间
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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